《惠州学院章程》(2022年修订)获省教育厅核准
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第139号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,正式核准《惠州学院章程》(2022年修订)。至此,我校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完成全部法定程序,已于2022年11月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实施。
大学章程是高校办学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,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、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、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,是大学中统领全局的文件,是学校的“基本法”。原《惠州学院章程》于2015年1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生效。几年来,章程作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,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、健全内部管理体制、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更好适应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和学校内部治理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更好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,根据学校管理体制调整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学校办学发展等实际,学校党委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章程修订工作。
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共10章98条,约13000余字,对学校办学指导思想、办学活动、管理体制、党委职责、内部组织机构、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和学校标识等方面条款进行了调整和完善。修订后的章程特色更加突出,内容更加全面、严谨,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,亦更加贴合学校的历史源起和发展实际。
接下来,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《惠州学院章程》(2022年修订)的贯彻实施为契机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不断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,提高依法治校、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,为努力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、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点击文末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
查看h5版的《惠州学院章程》
往期推荐
资料:惠州学院新闻网
编辑:新媒体部 / 付世杰
责任编辑:林少章